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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献之(344-386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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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献之(344年-386年),字子敬,小字官奴,琅邪临沂(今山东省临沂市)人,生于会稽山阴(今浙江绍兴),东晋书法家,王羲之第七子,安僖皇后王神爱之父。后世将其与父合称“二王”,与张芝、钟繇、王羲之并列书法“四贤” ,因官至中书令,世称“王大令”。
人物生平:王献之少时即有盛名,早年迎娶郗昙之女郗道茂为妻,后被选为新安公主驸马,屡辞不得,曾灸足避婚仍未果,遂与郗道茂离婚。仕途上他初任州主簿、秘书郎,受谢安器重两次任其长史,后累迁建威将军、吴兴太守,官拜中书令;谢安病逝后朝中对其封赠礼仪多有争议,王献之上书力陈谢安忠勋,推动孝武帝以重礼封赠。太元十一年(386年)病逝,时年四十三岁,隆安元年(397年)因女儿被立为安僖皇后,追赠侍中、特进、光禄大夫、太宰,谥号为宪 。
主要成就:王献之书法幼承家学,后研习张芝草书,一改汉魏以来古拙书风,独创省并点画的“破体”;楷书体势开张、气峻韵和,行草连绵奔放,首创“藁行之草”与“一笔书”,纵逸笔法为后世狂草发展奠定基础。他兼擅绘画,曾将扇面误落墨迹改画为乌驳牸牛,画作被《历代名画记》列为中品下。
主要作品:传世书法代表作包括绢本《鸭头丸帖》,唐摹本《中秋帖》《地黄汤帖》,刻帖《洛神赋十三行》等,其中《中秋帖》被乾隆帝列入“三希帖”视为国宝。他原有文集10卷著录于《隋书·经籍志》,后散佚,明代张溥辑有《王大令集》流传。
晋末至梁代的一个半世纪里,王献之书法影响力一度超过王羲之,直到唐太宗时期官方推崇王羲之,其地位才有所调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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